佳木斯电机拟回购注销23.15万股限制性股票 因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

Connor 火必htx官网 2025-08-04 38 0

佳木斯电机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3年度净资产收益率、现金营运指数未达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所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计划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15万股。相关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 053)。

此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致使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若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若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以下为债权人申报相关信息:

事项 详情 申报地点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9:00 - 12:00;13:00 -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 王红霞、韩钰 联系电话 0454 - 8848800 联系传真 0454 - 846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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